首页
政策法规
证书查询
质量监督
实施机构
题库
职业标准
职业分类
系统概述
您的位置:
首页
> 职业标准 >
职业标准
职业/工种资格(标准)目录
|-
就业准入职业目录
|-
全国统考职业目录
|-
职业资格与职业院校专业对应目录
|-
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
已注册国外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
孤残儿童护理员
职业编码:
X4-07-12-05
所在分类:
商业、服务业人员
>>
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
保育、家庭服务人员
( 新职业 )
职业描述:
从事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并协助专业人员对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教育、保健服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为不同年轻和不同残疾类型的孤残儿童提供24小时的生活照料;
(2)根据孤残儿童生理特点、病理特点实施基础护理;
(3)采取清洁、消毒和隔离措施,确定孤残儿童的身体健康;
(4)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孤残儿童发生意外伤害;
(5)配合康复训练师对孤残儿童实施康复计划和康复训练;
(6)给予孤残儿童情感支持和简单的心理指导,协助教师进行早期教育。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
信息关联:
扩展服务: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协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
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邮箱:nvqms@pthl.net 联系电话:010-8528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