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厅函[2004]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远程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病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最近,河北,湖北和重庆等地劳动保障部门针对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出现的违规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办力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北省对固安县京安学院培训处负责人李素玲在中级电焊工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为了个人私利,找人代王**参加了理论,技能考试。固安县劳动人事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在此次鉴定工作中,因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将由他人代考的王**的鉴定材料呈报廊坊劳动保障局,并领取了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劳动保障厅领导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进行了认真调查。京安学院,固安县劳动人事局,廊坊市劳动保障局均向省厅作出深刻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根据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文作出如下处理:
1、同意京安学院对主要责任人李素玲作出予以辞退的决定;同意固安县人事局对主要责任人张涛作出予以解聘的决定。
2、取消王**中级电焊工职业资格,由廊坊市劳动保障局收回证书,同时取消王**一年的考核资格。
3、自2004年6月一日起,对固安县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为期6个月的停鉴整顿期满后,由省劳动保障厅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确定是否恢复其鉴定资格。
4、廊坊市劳动保障局要针对京安学院发生的问题,在本市范围内对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湖北省对鹗城区鉴定所乱发证的处理情况
2004年3月下旬,有关媒体反映鹗州市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会所(鹗城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不经过考试,只要交钱即可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经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和鹗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核查,情况属实。鄂州市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会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会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文撤销该机构,并在全省通报批评,鹗州市劳动保障局要求鹗州区劳动保障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重庆市对卫生局鉴定所超范围发证的处理情况
2004年3月,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受韩国汉城中部警察署,大韩针炙师协会之托,请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协查在韩从业人员所持针灸师职业资格证书真伪问题。对此,劳动保障部门提请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了核查。经查,所发针炙师职业资格证书系其鉴定中心相关人员与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为。由于针炙师超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对其鉴定中心相关性人员和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对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年终奖,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2、重庆市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停止鉴定半年,并建议重庆市卫生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四、希望各地借鉴河北,湖北和重庆等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做法,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健全鉴定工作违规退出和惩处机制,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以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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